吉林試行企業簡易注銷登記
吉林省工商局近日印制《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企業簡易注銷登記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通過探索實行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程序,降低企業退出成本,逐步構建便捷高效的市場退出機制,進一步推進工商登記便利化,更大限度激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熱情。
根據《辦法》和《方案》,自4月1日起,吉林省將本著便捷高效、公開透明、控制風險的基本原則開展企業簡易注銷登記試點工作。
《方案》明確了簡易注銷的適用范圍,簡化企業注銷登記流程,簡易注銷登記法律責任,并規范簡易注銷登記的申請材料,完善簡易注銷異議及救濟途徑。根據《方案》,簡化公司清算組成員備案登記,對適用簡易注銷程序的公司,公司股東決定解散的,依法成立清算組組織清算,將公司清算組備案登記與注銷登記合并進行,清算結束并經股東會同意后,可直接申請注銷登記,同時取消合伙企業清算人成員名單備案登記。創新簡易注銷的公告形式,縮短期限。將公司申請注銷前,須登報公告45天,改為由企業登記機關在本單位門戶網站或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公示10個工作日。對普通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根據其合伙人和投資人對企業債務等承擔無限責任的特點,允許其自行簡化清算程序和方式,可直接憑合伙人或投資人的解散決定和關于完成所有清算工作及對有關責任的承諾文書申請注銷登記。